贵州省产业扶贫 列出十项任务
贵州省政府近日下发贵州省关于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提出贵州省启动企业上市“百千行动计划”,启动扩大直接融资行动计划等,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产业扶贫为重点,优先支持贫困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资源,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意见指出,贵州省要充分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结合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优势产业优质企业的筛选、培育和推动作用,助推贵州省绿色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同步小康。
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贵州省将启动企业上市“百千行动计划”,力争“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新增100家以上、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挂牌企业1000家以上,实现全省各贫困县均有1家以上A股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不少于10家。
启动扩大直接融资行动计划等十项主要任务,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直接融资规模比“十二五”期间翻两番;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产业扶贫为重点,优先支持贫困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资源,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记者 杨林国)
■激励措施
境内主板上市
奖励400万元
意见提出,对注册地在贵州省,且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奖励4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奖励350万元;以上奖励分阶段拨付,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奖励15%,对签署保荐协议并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的奖励25%,上市后奖励剩余60%;对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从2017年起,省财政将统筹整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奖励相关资金,由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奖励标准和实际情况据实拨付,缺口由省财政追加预算解决。贵州省企业境外上市和并购重组上市的可参照执行。企业在改制、资产重组、上市(挂牌)申报等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税务、工商、环保、项目立项、合法合规证明等各项审批或备案确认,各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一企一议”的办法,提高办事效率。
十项主要任务
支持规模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规模企业股份制改制“四年行动计划”。自2017年起,每年推动一批拟上市和挂牌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引导各类股权基金参与改制,发挥其在资本支持、提升规范化水平、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等。
后备资源库建设:制定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入库标准、动态管理机制及政策支持措施。到2017年,力争入库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其中贫困县入库企业不少于30家。
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支持各地特别是贫困县挖掘、引入和培育企业上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支持创新型企业和特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大力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到贵州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和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鼓励产业优势突出的上市公司跨地区、跨所有制实施收购兼并,延伸产业链,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等。
推动债券融资: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直接融资创新工具在贵州省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贫困县企业运用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多样化债务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贵州省企业到境外发债和融资。
推动新型融资:抢抓绿色债政策机遇,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型绿色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积极探索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优化创新创业企业的资本形成机制,有效增加创新创业金融供给等。
促进各类投资基金发展:推动设立地方法人公募基金公司。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鼓励省内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各类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拟上市企业,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等。
期货市场培育:积极推动设立法人期货公司,推动贵州省农业企业充分利用农产品期货开展套期保值,推动动力煤、甲醇等优势品种在贵州省设立交割厂库,大力支持贫困县能源、矿产、粮油等产业链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稳定生产经营。
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建立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工商登记部门股权登记对接机制,建立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制度,为企业股权质押、交易、过户等提供服务等。
资本市场风险防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与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政府间工作联动机制,依法打击内幕交易等非法活动,建立债券市场信息沟通和风险处置机制。督导金融中介机构规范执业,发挥中介机构发现、预警重大风险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