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黔组通〔2018〕142号)要求和《中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安排,为发扬民主、广泛收集意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现通过网络向社会各界征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党组成员个人在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省检察院党组和党组成员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情况。
2. 省检察院党组和党组成员在“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创造性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方面的情况。
3. 省检察院党组和党组成员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走过场”“做虚功”等表现;是否存在对待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不重视,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安排部署脱离实际、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插手或者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违规收送使用茅台酒等问题”方面的情况。
欢迎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党组成员个人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请同时载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请载明身份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征求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下午17:00。
中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