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28.04.2016  21:52

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本省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设9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国家级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省直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全年实缴单位33255家,实缴职工210.18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2751家, 新开户职工19.73万人,净增单位2045家,净增职工8.52万人,缴存217.00亿元,同比增长16.12%。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1105.87亿元,缴存余额605.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41%、12.69%。

      (二)提取: 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148.82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8.58%,比上年同期增加19.79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500.24亿元,同比增长42.35%。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 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万笔      203.56亿元,同比增长44.50%、63.6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3.25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32万笔818.31亿元,贷款余额580.82亿元,同比增长20.39%、33.11%、34.9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5.90%,比上年同期增加15.8个百分点。

2.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全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应还贷款本金1.38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3.69亿元(贵阳市政府提前归还2.31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3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9.52亿元。

(四)购买国债: 全年均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 截至2015年底,全省结余资金(住房公积金专户)存款31.82亿元。其中,活期4.3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7.65亿元,1年以上定期1.4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8.40亿元。

      (六)其他: 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97.47%,比上年同期增加14.9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25537.02万元,同比增长9.4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5907.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9453.8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5.96万元。

(二)业务支出: 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84706.80万元,同比降低28.06%。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66134.35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7021.1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9390.83万元,其他支出2160.48万元。

(三)增值收益: 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0830.22万元,同比增长59.45%。增值收益率2.44%,比上年同期增加0.6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496.9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779.03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779.0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033.28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093.85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714.9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7934.3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全年全省管理费用支出17189.89

万元,同比增长41.93%。其中,人员经费6691.92万元,公用经费1480.78万元,专项经费9017.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15年底,全省逾期个人住房贷款692.7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19‰。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9907.74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20%,比上年同期减少0.13个百分点;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99%,比上年同期增加0.38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5年底,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807.21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均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截至2015年底,全省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4.21%和16.12%。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79%,国有企业占30.11%,城镇集体企业占2.28%,外商投资企业占1.3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2%,其他占5.61%。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48.25%,中等收入群体占48.21%,高收入群体占3.54%。

(二)提取业务: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85.74万笔148.82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7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3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48%,租赁住房占10.31%,其他占14.8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2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9.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7.47%,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5.13%,其他占8.18%)。

      (三)贷款业务。

      1. 个人住房贷款: 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65.4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6.18%,比上年同期增加6.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80399.8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9.58%,90-144(含)㎡占74.19%,144㎡以上占6.23%;新房占94.18%,二手房占5.82%。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0.94%,中等收入群体占56.47%,高收入群体占2.59%。

2.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本省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14个,贷款额度14.32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6个,4.1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个10.22亿元。建筑面积共103.37万㎡,可解决1193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全部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7.99%。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2015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指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降低使用门槛,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加大对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的支持;协调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省内调剂使用工作。先后下发及转发了相关文件:

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通〔2015〕3号);

      2、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住房贷款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7号);

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5〕61号);

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5〕92号)

      5、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5〕377号);

6、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5〕403号);

(二) 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按照《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督查工作暂行办法》(黔建房资监通〔2014〕146号)要求,对六盘水、遵义、黔西南、贵阳、贵安新区、黔东南等地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与执行、财务管理、账户设立、风险防控等工作。通过督查,发现并及时纠正了各地业务工作中不规范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督察专家组对试点项目进行巡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5〕104号);

      2、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5〕178号);

      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5〕265号);

      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5〕316号);

      5、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5〕381号);

      6、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5〕410号)。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5 年,各地继续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部分城市中心新建或全面升级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积极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了热线、短信、微博、微信、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等多种住房公积金办理和查询渠道,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同时,部分城市中心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解决了业务用房问题,为缴存职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2016年4月28日           

 

附: 各中心(分中心)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