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全面实施电价改革的意见
27.04.2015 17:36
本文来源: 发改委
电价改革已十多年,以市场主导价格、市场配置资源一直是电力改革的目标。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6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时也提出:”要推动能源体制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同时强调,要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自广东省深圳市于2015年1月实施输配电价改革以来,其对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成效明显。在其实施电价改革的具体措施为:1.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2.同时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3.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积极推进发电方和售电方电价市场化改革,电网企业的输配电过网费应按政府核定价格收取。 以上函件为深圳市电价改革具体措施,此类改革措施希望贵州省方面市能尽快实施。谢谢支持!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7.04.201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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