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决定》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9.10.2015  09:23

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

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阶段扶贫开发决策部署,10月16日,贵州省委印发《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决定》明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过硬办法,尽快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建设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

    《决定》确定,分两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步,扎实推进“33668”扶贫攻坚计划,大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个小康建设”,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按照省定标准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58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第二步,深入落实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措施,到2020年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实现623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迈上新台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决定》要求,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142万人全部迁出;实施教育扶贫行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有效遏制和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确保投入力度与扶贫攻坚相适应;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实施党建扶贫行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贫困村的有效覆盖。(赵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