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并讲话,副主任傅传耀、袁周、李岷、王世杰,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副省长钟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传灵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戴世驹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前一阶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团结、动员和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用苦干实干业绩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会议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求,紧密联系贵州实际,深入思考和认真谋划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思路和举措,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奋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现在距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要重点抓好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做好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记者 王鲁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