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公告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下午3时在贵阳召开,会期3天。
会议主要建议议题是:
一、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书面)
二、继续审议《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
三、继续审议《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
四、审议《关于废止〈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议案》
五、审议《贵州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草案)》
六、审议《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
七、审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草案)
八、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九、审议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十、审议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十一、审议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十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十四、审议任免案
十五、其他
拟安排10名左右公民旁听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三次全体会议。本省区域内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居)委会证明,均可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人大省政府大院3号楼省人大机关一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86890003
特此公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