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召开化妆品生产企业换证工作会议
27.07.2016 17:0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审查资料标准及检查要点中疑难条款做了详细解释,并对各生产企业提出的换证工作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及解答。
会议指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须于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2017年1月1日起,不能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严禁进行化妆品生产。时间紧,任务重,各生产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及时提交换证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工作规范和检查要点严格审核,达到要求的及时换发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许可规定,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的企业,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7.07.2016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