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明确档案专项验收是必须办理事项

04.08.2014  17:58
  •       2014年7月23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的《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以下简称《办理流程》)已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包括贵州档案方志信息网站在内具有审批职能的17个省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已加入链接。
          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政府投资审批、企业投资核准和企业投资备案三大类,《办理流程》详细说明了项目从报建到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应办事项、办理程序和承诺时限。通过框架流程图的形式,告诉项目业主在申报时,需报批事项分别由哪些部门负责受理审批、申报的先后顺序以及申报时所需的申请材料和具备条件,同时明确了审批部门在受理、审查和批准的依据和办结时限。《办理流程》明确,三大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前,档案专项验收都是必办事项,由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同级档案部门办理。验收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省档案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
          2014年上半年,贵州省档案局对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煤矿工程等9个重大建设项目组织进行了档案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