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09.09.2015  10:51

    9月8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鼓励和吸引外国专家来贵州省工作,规范外国专家的聘用和管理,保护外国专家和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贵州省出台《贵州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

    据了解,《办法》所称外国专家具体包括七类,即:入选中国或所在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香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和符合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入选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区、市)开展并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同意的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国外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中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籍专家、学者;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贵州省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应聘在贵州省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领域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应聘在贵州省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高新技术企业总监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