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初稿)》征求意见会召开

29.10.2015  16:55
    10月29日,《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初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会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内司委主任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妇联副主席魏俊主持会议。省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办、省文明办、省卫计委、贵州日报、省律师协会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和法学专家、教育工作者、公职律师出席会议。
    会上,省妇联儿童部部长任亚军介绍了我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的基本情况。法学专家、贵州大学教授刘淑芬做《条例》立法说明、介绍立法依据。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从《条例》名称、章节设置等基本架构到具体条款的规范性、指向性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家庭教育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许多问题,如家长自身的素质与教育能力参差不齐,特别是我省留守儿童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淡薄,使得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10月20日,教育部刚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因此,家庭教育日益引起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立法是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家庭教育市场的监管,构建全面的社会支持系统。
    2014年,按照全国妇联要求,省妇联开始有序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纳入妇联工作重点,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方案》,划拨了专项立法工作经费。同年7月,联合贵州大学等方面的法学专家,召开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商定《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工作调研方案,成立了3个家庭教育立法调研组,于7月—8月,就贵州省家庭教育现状和问题、家庭教育立法制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立法需要明确与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分赴全省进行调研。向学生、家长和从业人员发放15750份问卷,形成《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报告》和《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数据分析报告》。10月,召开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邀请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有关领导及贵州大学等高校的法学专家,就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形成《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基本框架。年底,经省妇联积极申请,省人大将家庭教育列入2015年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贵州省成为全国第二个将家庭教育纳入立法规划的省(区市)。
        2015年4月,省人大内司委、省妇联就我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赴重庆调研。调研中,进一步理清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思路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的难点和问题,对扎实推进我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为更好地借鉴台湾地区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经验,8月,省妇联组派由省人大、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家庭教育立法调研考察团,赴台就台湾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与当地专业机构和人士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交流,学习台湾儿童生命教育、运用社会资源提供儿童青少年福利服务的运作方式,以及亲子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管理教育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调研中,在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区和台湾地区立法成果和经验后,省妇联先后组织高校法学专家和妇联相关人员就《条例》基本框架的条款进行逐一讨论,前后召开讨论会4次,最后修改形成《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初稿)第四稿,
      郑荣就一下立法工作提出指导和要求。要求进一步明确划分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界限,进一步明确重点,突破难点,对立法工作的瓶颈问题要从多方面深入研究并着手解决,避免 “僵尸条款”、“残疾条款”的出现,进一步完善《条例》,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力争将来出台的家庭教育法是一部良法。
      魏俊在讲话中表示,自2014年初,贵州省启动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以来,一直得到省人大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关心,给予立法调研工作很多的支持和很好的指导。经过近两年的认真调研和深入思考,我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有了初步的成果。但深感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任重道远。表示省妇联将在省人大的关心和指导下,各相关单位的参与支持下,按照省人大的要求,进一步抓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申请并力争省人大将家庭教育纳入2016立法项目,推动贵州家庭教育立法工作深入开展。


意见会现场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妇联副主席魏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参会人员为《条例》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