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改稿会在贵阳召开

03.11.2016  15:09



 

      为进一步修订完善《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本,推进我省家庭教育立法进程,力争将家庭教育立法列入2017年省人大立法项目。11月1日—2日,省妇联召开《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改稿会,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小组顾问、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郑荣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良,起草小组组长、省妇联主席杨玲,副组长、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喻国君和省妇联副主席魏俊,教育厅、民政厅等起草小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杨玲主持,郑荣提出立法程序和原则要求,魏俊介绍立法调研工作进展,起草小组成员刘淑芬教授介绍立法依据和说明。
    自2014年以来,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历时2年多时间,一直得到省人大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关心,自始至终给予立法调研工作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今年初,在省人大指导下,由省妇联、省人大内司委共同成立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包括省人大、省教育厅、部分高校和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学者和专家参与的十余人的专家团队。充实了立法调研工作队伍,增强了立法调研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大大加强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力度。
    省妇联党组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呼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重要性,协调争取多方重视和支持,营造立法工作良好政策氛围。2015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增强法治观念,完善立法,积极推动《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和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工作。”2016年10月,省委办公厅下发《<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中,将“强化家庭教育”作为单独条目,提出“调研制定贵州省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由妇联、教育厅牵头,人大、法制办、民政、公安和司法参与。加强了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政策层面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立法工作氛围。
    为保障《条例》修订质量和成效,起草小组成员集中投入时间和精力,采取封闭方式,就《条例》文本逐条逐句进行深入、细致、认真的修改。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结合贵州实际,对《条例》涉及的称谓界定、法条依据、表述方式、涵盖范围、可行性、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讨论,提出不少建设性的宝贵意见。此次修订还参考了其他部门反馈的书面征求意见
    改稿会后,起草小组将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对《条例》文本及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近期内报送省人大。




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小组组长、省妇联主席杨玲主持会议



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小组顾问、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郑荣





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小组顾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良




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喻国君




贵州省家庭教育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省妇联副主席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