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针对节假日消费发布四点提示

03.01.2020  18:12

  元旦、春节假期是各类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针对节假日食品消费做出提示。

  一、选择正规场所购买知名品牌食品。购买时优先选择连锁商超或正规农贸市场销售的知名企业生产的食品,保留购物凭证。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必要时需询问食品保质期信息,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

  二、提倡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品,应谨慎购买。

  三、采用正确方法储存和烹饪食品。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按食品标签标识所要求的储存温度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烹饪前,食品原料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防止形成交叉污染等。

  四、寻找“笑脸”餐馆安心聚餐。外出聚餐时,可现场查看餐厅的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优先选择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笑脸”餐厅就餐。就餐时需留意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等。(孙维娜)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