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13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医学院校,委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国家相关文件,为加强我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培养合格的临床医生,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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