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展药品流通企业飞行检查

19.08.2015  12:37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流通环节药品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办法》正式施行前夕,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立志带领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黔东南州、贵阳市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明确的现场检查重点,对贵州省黔东南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并对企业执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检查结果显示,多数药品经营企业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管理规范,运转正常。
          对检查中存在的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阴凉库温、湿度超标,药品分类堆放不规范等问题,以及擅自缩减库房面积、超容量存储药品等违规行为,检查组依法对相关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防控药品风险。
          舒立志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安排好飞行检查及对特殊药品、高危药品等经营企业的跟踪检查。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做好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零售企业的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品安全风险,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发告诫信、约谈、召回产品等控制措施。对严重违规的,依法收回或者撤销企业相关资格认证认定证书,勒令停止销售,确保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