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总工会:中秋可以发月饼
转眼就是中秋节,吃月饼、赏圆月,是千家万户渴盼团圆的时刻。贵州省总工会明确表示:逢年过节可以给职工发放慰问品,中秋节是传统节日,也是我国法定节日,可以发月饼等慰问品,但标准不能超过200元。
自己动手做月饼
贵州省税务系统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中秋他们单位没有发月饼,今年也不会发月饼,原因“你懂的”。
这位工作人员认为,中秋佳节不发月饼也行,但单位可以买点面粉、火腿等,请个糕点师傅,愿意参加的职工可以一起在食堂学做月饼。既不怕违规,大家还可懂得制作技术,同时还能增加职工间的感情。
贵阳市某单位张先生告诉记者:逢年过节,我们都不用盼,墙上有制度的,一年就7个法定节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年到头过节费就2000元钱,其中中秋节200元。
智联招聘贵阳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中秋节前,他们单位向每位职工发放了月饼,今年经过他们单位自己的民意调查,大多数职工对月饼不感兴趣、不爱吃,所以公司决定,今年中秋不发月饼了,改成向每位员工发放等价的坚果。
月饼温暖职工全家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包兴念经理告诉记者,去年中秋,他们单位向每位职工发放了月饼,今年中秋照发。目前,单位已经采购了,保证中秋佳节员工们定能吃上月饼。
“中秋发点月饼,不仅仅温暖职工一人,而是温暖职工一家”。贵阳固金建材公司的董事长邹林说,他们公司,每年中秋、端午都会发月饼或者粽子。
邹林说,员工们每天为企业出力,如果逢年过节不发点福利于心不忍,“企业赚钱了就多发点,没赚钱就少发点”。
贵阳市某小学刘老师告诉记者,她们学校从来就没向老师发过月饼,今年也不奢望。
发月饼,标准不超200元
按有关规定,只要单位职工在25人以上,就必须成立工会组织,如果少于25人的,要加入联合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据了解,目前我省有工会会员职工600万。
去年2月5日,省总工会就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逢年过节”可以给职工发放慰问品。“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中秋、国庆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职工福利并不矛盾,落实“八项规定”,职工福利不能减。法定节日可向在职的工会会员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原则上以实物发放给全体会员。
根据规定,目前每年有7个法定节日,记者按我省职工“逢年过节”的福利标准计算:元旦不超200元+春节不超500元+清明不超200元+五一不超200元+端午不超200元+中秋不超200元+国庆不超200元+生日不超过300元=不超2000元钱。
也就是说,中秋发月饼的话,标准不能超200元。
调查1:单位福利缩减
今年年初,我省召开的“两会”上,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就提了个“关于依法依规落实职工正常福利的提案”。
据了解,在提案出台前,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的有关人员,就对我省7家国家机关、21家事业单位、35户国有企业、15户民营企业落实福利政策情况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在对福利政策的了解上,39.7%的职工表示非常了解,48.7%的职工表示了解一些,11.5%的职工表示不了解;对单位的福利评价:16.7%职工表示非常满意,35.9%职工表示满意,35.9%职工表示一般,9%职工表示不满意,2.6%职工表示非常不满意。总结下来,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的达11.6%。
调查还发现,地区、行业和单位职工福利待遇有差距。51.3%的职工享受了带薪休假,51.3%的职工享受了体检,35.9%的职工享受了工作餐补助,29.5%的职工享受了节假日补助。
15.4%职工认为单位发福利是单位应尽的义务,16.7%的职工表示应该享受,71.8%的职工认为是单位关爱职工的表现。52.6%的职工认为正常福利该发就应发,53.8%的职工认为不能借违反“规定”之名取消职工正常福利。
调查发现,近年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福利发放出现缩减、甚至取消状况。
调查2:职工福利难落实
“去年中秋,他们按照我省出台的职工福利标准,向每位职工们发放价值不超过两百元钱的月饼,今年中秋照旧,按标准执行”。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假如中秋节,职工们没吃上单位发的福利月饼,这该怎么办?
谈及职工节假日福利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何反映时,这位负责人说,如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积极申请要求落实。事实上,有的工会组织干部能力、水平有限,再加之单位领导对工会组织和职工福利关心不够,那职工福利确实难以落到实处。
据分析,我省职工福利待遇落实不好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单位因不了解、不掌握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而落实职工福利待遇不到位;二是一些单位没有预算和安排职工福利经费,导致无钱发放职工福利。三是有的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方面精神把握不好,导致职工福利政策不落实。呼吁每年由相关部门牵头,开展职工福利待遇落实情况的调研督查,保障全省600万职工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
这些福利职工应该有
据了解,职工福利,除了节假日的,平时也应该有,如职工文体活动(参加上级工会的体育比赛、基层工会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看电影、春游、职工教育中的优秀奖励等。
记者查看了去年我省发布的职工福利标准,其中规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为参赛人员统一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按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予以适当奖励。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基层工会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当地会议伙食标准。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省境内,原则做到当日往返。组织春游秋游活动时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此外,还规定,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对于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标准人均不超过500元。
贵州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这些工会活动都一一开展到位,那么每年平均下来,用在每位职工身上的福利大致四五千元。
既然这些职工福利可以有,那么经费从哪里来呢? 据了解,工会经费来源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等七方面。
每年职工福利:元旦,不超200元;春节,不超500元;清明,不超200元;五一,不超200;端午,不超200元;中秋,不超200元;国庆,不超200元;生日,不超过300元;总计,不超2000元。
[责任编辑: 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