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05.04.2016  11:01

  “健全失信惩戒制,对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市场禁入。”近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招投标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针对目前贵州省部分招标交易场所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条例明确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代行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和行政监督权,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阻碍和排斥市场主体进行招标投标交易市场。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条例提出,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将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失信惩戒制,对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