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提前两年实现同步小康第一阶段目标

20.12.2015  09:27

    截至今年9月底,贵州省新增清镇等14个县(市、区)实现同步小康创建达标,全省21个县达标,贵阳市所辖县(市、区)全部实现同步小康创建达标,提前两年实现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同步小康创建第一阶段目标。

    党的十八大之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了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小康创建活动,成立了以省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政研室,以同步小康为引领,以脱贫攻坚保底,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机制。

    三年来,省全面小康办坚持以县为单位实现全面小康、不能以省的总体小康代替县县建成小康,坚持多数城乡家庭达到全面小康的收入和生活标准、不能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坚持多数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实际成果、不能简单以指标数值代替直观感受,突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环境质量指数三项核心指标,按照实现全面小康“一个县不能少、一个民族不能少、一个乡镇不能少”的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分类指导,狠抓示范引领,努力建设实实在在、不含水分、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制定了覆盖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等六大方面25项指标60项小指标的《贵州省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明确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和县级环保部门能力建设达西部标准作为前置条件,开展了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28个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先后完成了2012-2014年度全省88个县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形成了年度监测分析报告。

    每年选派5万余名干部组成1.1万余个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出台《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向县以下延伸。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积极支持经济强县走前列、作表率,大力帮促发展困难县加快发展同步小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同步小康创建活动。各市县全面小康办采取台账式、清单式、预警式管理机制,通过项目化、实物化方式狠抓落实,主动加强分析研判,对照目标倒排工期,对照问题倒逼工作,突出工作重点难点,着力攻坚补齐小康短板,充分发挥了市域统筹、县为主体的积极作用。

    2014年度,清镇、修文、息烽、开阳、汇川、仁怀、钟山、碧江、玉屏、兴义、凯里、都匀、福泉、龙里等14个县通过了同步小康创建达标认定。加上2012年度、2013年度达标的云岩、南明、白云、观山湖、花溪、乌当、红花岗,全省达标县占全省23.9%。(沈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