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

10.08.2016  12:06

  ——《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到2017年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之年。近日,贵州省印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从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9个方面,对今年贵州省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部署,努力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是首项重点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依然是今年医改的首项重点任务。

  2016年,贵州省将继续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在贵阳市息烽县、遵义市余庆县和安顺市平坝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发展。

  同时,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除遵义、贵阳两市外,新增安顺、铜仁、黔东南、黔南和六盘水5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使全省试点城市达到7个(不含毕节市、黔西南州),实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覆盖率达70%。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2016年,贵州省除了已经取消药品加成的75个县(市)128所县级公立医院和遵义、贵阳2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外,新增5个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也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对于破除以药补医后的费用补偿,将通过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面来共同承担。

  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

  另外,贵州省还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分级诊疗是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旨在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真正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这项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配合,具备一定条件才能逐步建立完善。

  2016年,贵州省将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7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分级诊疗的一条有效途径。今年,贵州省将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7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州)积极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同时,贵州省将大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继续深化乌当区、开阳县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

  还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2016年,贵州省将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推进和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制定常见肿瘤、冠心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以及独立设置的病理、检验、影像、血液透析机构相关技术文件,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明确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推动急慢分治。按照国家新修订疾病的临床路径,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提高管理质量。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全民医保是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将使老百姓最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

  为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6年,贵州省将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

  同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6年6月底前,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深化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推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政策。

  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广成功经验,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

  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指导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不断完善优化试点方案。落实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及健康保险相关监管制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人才资源作为最重要的卫生行业资源,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贵州省将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新增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600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50人、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80人、院前急救骨干医师培训100人、县级综合医院骨干医师培训300人。继续做好免费医学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工作。开展乡村两级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医师全覆盖、农村中小学校校医全覆盖。

  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1770名,在培总量达到4576人。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与动态管理。

  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精神医学、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采取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适当向儿科专业倾斜、开展县市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新增规范化培训儿科住院医师110名。加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

  创新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机制。今年,贵州省将开展百名医疗卫生专家援黔团工作,向外借脑,打破全省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的瓶颈和补齐高层次人才稀缺的短板。

  同时,还将修改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配套措施、积极推动卫生人才队伍相关政策的落实。

  此外,在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方面,贵州省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行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方面,贵州省将健全医药卫生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

  在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方面,贵州省将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并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健康促进、推进基层计生服务机构与妇幼机构整合。

  在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方面,贵州省将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并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推动预约诊疗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

  在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方面,贵州省将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并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医疗旅游。(张元斌 实习生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