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 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高校:
2016年4月27日,省教育厅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举办贵州省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黔教高发〔2016〕112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大赛实际情况,经省教育厅研究,现将大赛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本届大赛名称为:“建行杯”第二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成立“建行杯”第二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王凤友 贵州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代其平 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 未 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
向淑文 贵州大学副校长
成 员:贵州省教育厅高教处正、副处长
贵州省省直高校教务处处长
贵州大学财务处处长
建行贵州省分行机构业务部正、副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贵州大学教务处,成员如下:
秘 书 长:邓朝勇
副秘书长:张 晶 黎应飞
成 员:王中杰 贺显文 余志强
三、参赛项目推荐
原则上省直院校推荐6个项目参赛,地方高校推荐3个项目参赛。
四、大赛程序
1.网上初评
省赛初评于2016年7月下旬进行,从各校推荐的参赛项目中评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决赛。
2.决赛
决赛定于2016年9月中旬在贵州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赛事安排按赛前定稿发放的《参赛手册》执行。项目评审包括项目展示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 项目展示(1分钟视频展示+8分钟PPT介绍)
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第二环节 评委提问及点评(5分钟)
评委提问,参赛团队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点评,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评委会通过各参赛团队风险投资方案展示、答辩表现、投资人评分、互换互评等几个要素进行评分。
3.评审规则
大赛评审规则按“建行杯”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审。
4.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项目评审结果报组委会审定后,由教育厅公布。组委会根据全国总决赛赛前分配名额确定本赛区推荐项目名单,由组委会秘书处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协调参加全国总决赛相关事宜。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以下奖项:
1.金奖3名,每名奖金8000元;
2.银奖5名,每名奖金5000元;
3.铜奖8名,每名奖金3000元;
4.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5.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名,每名奖金2000元;
6.优秀指导教师(包括指导教师团队)奖8名,每名奖金3000元;优秀组织奖5名,每名奖金10000元。
7.参加全国总决赛并获得金、银奖的项目,组委会将另行奖励。获得金奖的项目每个团队奖励10000元,指导教师奖励5000元;获得银奖的项目每个团队奖励8000元,指导教师奖励3000元。
六、激励政策
为激发广大教师和参赛学生的积极性,我厅决定对于获“建行杯”第二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的将获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二等奖称号、获银奖的将获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三等奖称号,获铜奖的将获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优秀奖称号;对于获得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获得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特等奖称号、获银奖的将获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一等奖称号、获铜奖的将获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二等奖称号;对于获奖学生各学校要制定相关奖励政策予以鼓励,要在班级综合测评、就业、保研、专升本考试、选调生、论文评定方式的评选等多方面加以体现。对于指导学生参赛的指导教师,学校要给予工作量认定,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加以体现。各校制定的相关激励教师学生的政策请于10月底前将红头文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报: [email protected] ),对于政策不落实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在目标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并减少省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数和经费资助。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