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四严格”“四严禁”营造风清气正“两节”环境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厅(委)六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防止不正之风披上“隐形马甲”形式反弹。省教育厅狠抓重要节日节点,在元旦春节前夕下发通知,“四严格”“四严禁”重申廉洁自律要求,确保“两节”期间教育系统风清气正。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勤政廉政。二是严格遵守《贵州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做到政治清明、干部清正。三是严格遵守《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认清赌博的危害,自觉抵制诱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四是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塑造队伍良好形象。五是严禁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购买赠送烟花爆竹、鲜花,购买赠送贺片和年货节礼等物品。六是严禁在评估验收查检工作中赠送和收受红包、购物卡、土特产等。七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实物等。八是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要统一封存停放。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要求,规范行为,带好队伍。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及年终验收评估工作中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畅通举报渠道,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对反面典型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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