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明委召开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
10月31日,贵州省文明委召开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2015-2017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文明类别和先进类别拟表彰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和审定。
会议审议了省委、省政府拟表彰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议名单,审定2015-2017年度全省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先进乡(镇)、创建文明村工作先进村、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文明家庭、全省文明校园,以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建议名单,并就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各级党委要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精神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建为民惠民靠民,并继续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会议指出,贵州省明确提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凝心聚力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使命,在立足实际、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会、进军营”要求,推动贵州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要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的载体,全面覆盖深入推进五大创建,为决胜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记者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