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农合医疗补偿指导方案出炉
21.04.2017 19:47
本文来源: 新华
贵州省新农合医疗补偿指导方案出炉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起
近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2013-2016年度新农合统筹补偿指导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2017年度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方案》,全省各地将按要求科学制定本地2017年度新农合补偿方案。
据了解,2017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补偿),优化补偿政策,进一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门诊、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稳定在65%左右,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5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应达到我省限定费用的80%左右。住院率进一步下降。
补偿方案设置方面,全省统一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实行同级医疗机构相同起付线、补偿比、不予报销项目及结算工作流程、结算方法。
其次,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需住院的,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适度提高确需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等。(记者 王迪)
[责任编辑: 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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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4.2017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