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10.08.2016  16:15

    8月8日,记者从贵州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会上获悉,试点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强力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探索形成了“择优入额、清单授权、扁平增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二十字经验做法,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贵州省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自去年1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率先在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等试点检察院分批次启动了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强化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保障检察权公正、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前。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全省检察系统办案力量明显增强,85%的检察人员投入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平均增加26.6%,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和司法亲历性得到凸显,4个试点检察院92.7%的批捕案件和93.58%的起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办案效率显著提升,批捕案件办案效率平均提升20.21%,起诉案件办案效率平均提升27.05%,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效率平均提升32%;办案质量大大提高,改革试点以来,试点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未出现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的情况,公诉案件未发生一起无罪判决。

    当前,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已全面推开,全省各级检察院正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科学合理配置全省检察官员额,准确把握入额条件、方式及程序,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力做好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确保改革开局良好。同时,健全检察办案组织,细化明确职责权限,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准确把握司法责任认定,积极稳妥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把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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