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工作人员介绍“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罗近人 摄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29日电 7月28日下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以“汇聚检察正能量 传播法治好声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人民日报、新华社、检察日报、贵州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的40余名记者受邀参加了活动,零距离接触、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
活动中,记者们参观了检察干警书画展、省检察院院史馆、图书室、“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检察办案工作区、检务公开大厅等,通过工作人员的详细介绍,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执法办案环境及近年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保障民生的总体情况。记者们边参观、边拍照、边讨论,不少人表示,以前只在电视剧中看到过检察院,总觉得好神秘,参加了此次活动后,才明白了检察院办案的流程、规范,对检察机关的历史文化、职能职责、执法办案、信访接待、数据化办公等内容也有了较深的认识和了解,并为省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点赞”。
新闻发布会现场。罗近人 摄
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专项行动开展半年多以来,依法批准逮捕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采矿和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51人,同比上升30%,起诉752人,同比上升14%;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15人,同比上升124%;主动加强与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及时跟进掌握案件处理进度情况,截至目前,已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322份;积极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违法履职、怠于履职的,及时发出检察院建议予以督促纠正,已被采纳2119份。
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注重生态司法修复。对滥伐林木、过失毁林等行为,除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充分发挥刑罚的打击、教育和补偿等功能,提高行为人生态保护意识。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504份,均已被采纳;建立“补植复绿”基地3处。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敏介绍了滥伐林木、过失毁林、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