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筑召开

03.07.2014  12:38

      6月30日下午,由省人大主办、省残联协办的《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人大二楼圆厅会议室隆重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云出席发布会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荣出席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立主持发布会。

    《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自2014年5月17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作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同步小康的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保障并努力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机构,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建立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对残疾人高度关心、支持,对《条例》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进行专题调研、开展工作评议和提出意见、建议等形式,支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强受慕德贵副省长委托讲话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残疾人工作站在了一个新起点,残疾人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引导树立“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切实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云介绍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过程。他指出,《条例》的制定、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今后我省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贵州、推动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作为该法规的主要实施主体,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找准贯彻《条例》与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新政策和新举措,进一步明确并落实职责分工,尽快形成部门合力,推动形成《条例》实施的长效机制。各级残联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主动争取人大、政协加大督查力度,努力使《条例》扶残助残的规定和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让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条例》带来的实惠和变化。

      省残工委全体成员单位、中央驻黔和省级各大新闻媒体、部分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