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02.11.2016  01:34
      近日,省民政厅在厅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验收评审会,厅规划财务处邓湘贵处长、刘发顺副调研员参加会议,刘忠平副厅长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组组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黄德林研究员的汇报,来自多彩贵州文化旅游研究院、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等机构和高校的专家经过讨论和评议,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评审。     作为我厅首次以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实施的规划编制任务,自2015年10月立项启动以来,厅“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与课题承担单位紧密配合,历经实地调研、座谈论证、专题研究等多个环节,主要围绕贵州省民政事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前期研究和深入调研评估,广泛听取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对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进行了较全面的梳理、分析及研究。摸清贵州省、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并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防灾减灾救灾、社区建设及社会治理体制、服务国防及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民政事业的重点工作着手,通过科学的指标测算,根据贵州民政事业发展实际,规划编制出了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为确保“十三五”时期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建了平台、提供了依据。     在规划初稿的基础上,规划编制组先后多次征求厅业务部门的意见,并发函征求了省发改、卫计、人社、教育、国土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修改意见以及各市(州)民政部门的修改意见。规划编制组在认真研究、讨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规划文本进一步修正完善。同时做好与民政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涉及民政工作内容的比对和衔接。     专家组评审认为,规划文本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框架合理、内容全面,依据充分,资料翔实;二是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战略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三是发展目标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符合贵州省、各市州及县级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可操作性较强,保障及监督措施有力。     规划编制组将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报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商省发改委联合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