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7]157号)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
黔环通〔2017〕157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全省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提出《2017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指南》(附件1),现组织开展本年度环境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环境科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和《环境科技项目申报须知》(附件3)要求,根据环境科技项目申报程序、填报要求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可以一家申请,也可多家共同申请。多家共同申请的项目,自行组合形成申请团体,并提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公务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环境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答辩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环境科技项目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4)。
(三)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接收纸质材料报送。
(四)相关附件在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通知栏目内下载(www.gzhjbh.gov.cn)。
四、环境科技项目申报时限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时间不得超过2017年8月28日,逾期申报无效。
(二)同一环境科技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不足3家的,该项目重新申报。
联系人: 贵州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赵 菁
电 话: 0851-8557863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7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指南.docx
2017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7年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指南
项目一:贵州省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研究
项目目标:调查全省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现状,结合国家要求提出执行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并确定需要执行的特别排放限值。
主要研究内容:全面梳理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形成分析报告,于2017年底提出我省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建议名单。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建议标准值。
主要考核指标:1.提出我省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建议名单;2.根据需要研究制定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建议标准值;3.提交《贵州省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研究报告》。
项目二:贵州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基数研究
项目目标:基于国家及我省“土十条”及其他相关要求,对我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现状,减排空间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国家考核办法,对我省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进行评估,制定我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工作任务及计划,并对涉重企业监管及完成减排目标提出管理建议。
主要研究内容:1.全面梳理我省涉重企业在行业、空间等分布情况,结合污普数据及”十二五”重金属规划年度考核结果,核算出”十三五”减排基数;2.到相关市州、区县及企业走访,了解涉重企业现状,结合产业政策,对涉重企业进行深入分析,摸清涉重企业现状及减排潜能;3.按照国家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方案。
主要考核指标:1.核算贵州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基数;2.提交《贵州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方案》。
项目三: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项目目标:按照《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通过研究拟定贵州省《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摸清贵州省环境激素等有害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种类、数量、行业分布特征等基础信息,为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风险防控、制定环境激素等高风险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风险防控措施。为严格控制全省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加强对贵州省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的监督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和技术支撑。
主要研究内容:1.贵州省环境激素类化学品行业发展概况;2.贵州省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情况及环境风险分析;3.贵州省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的建议。
主要考核指标:提交《贵州省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项目四:清水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目标:通过研究拟定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区域内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加强对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总体目标。
主要研究内容:1.通过调查研究,摸清清水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确定重点污染物控制指标;2.摸清清水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放清单,理清行业排放特点,调查相关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防治水平及管理水平;3.确定标准适用范围,拟定《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评估其实施后的环境管理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主要考核指标:1.提交《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编制说明;2.在中文期刊发表论文1-2篇。
项目五:乌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目标:通过研究拟定《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区域内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限值,加强对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总体目标。
主要研究内容:1.通过调查研究,摸清乌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确定重点污染物控制指标;2.摸清乌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放清单,理清行业排放特点,调查相关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防治水平及管理水平;3.确定标准适用范围,拟定《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评估其实施后的环境管理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主要考核指标:1.提交《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编制说明;2.在中文期刊发表论文1-2篇。
项目六: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调查与适用技术集成研究
项目目标: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专家咨询、监测分析等方式方法,高度总结贵州省农村污水排放现状、水质特征,现有处理方法优缺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成功方法和技术,编制适合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指南,从而为省环保厅等相关管理部门在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时提供参考和依据,切实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为建设生态文明、青山绿水的贵州提供技术保障,最终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
主要研究内容:1.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调查:根据农村的生活水平、地形和居住状况,选取贵州省具有代表性的农村进行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特征和处理情况;2.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方法集成:广泛调研国内外当前较为常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并总结其利弊及适用情况。结合贵州省实际调研情况,从工艺类型、处理效果、基建成本与运营维护费用等方面对比分析不同工艺的差异,遴选适合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工艺方法;3.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研究与编制:汇总整理以上成果资料,结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编制《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主要考核指标:1.提交《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2.提交《贵州省农村污水处理调研总结报告》。
项目七: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项目目标:通过研究制定《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指导贵州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质量和水平,有效指导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研究内容:1.明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适用范围、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2.确定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程序;3.明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编制的一般性要求,评价内容和报告文件的编写格式等;4.规范性附录。
主要考核指标:提交《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项目八:贵州省排污权初始分配及有偿使用办法
项目目标:通过对我省现行有偿使用政策进行梳理,结合国家固定源管理改革方向,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前提下,制定贵州省排污权初始分配及有偿使用办法,为贵州省今后排污权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主要研究内容:1.通过调研及文献收集,整理国家批复的试点地区初始排污权核定方法、分配方式以及价格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结合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综合考量贵州省的环境质量状况及管理要求,重点研究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方法、新老污染源初始排污权分配方式;3.根据前述研究成果,结合贵州省已经发布的各项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在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前提下,制定贵州省排污权初始分配及有偿使用办法。
主要考核指标:提交《贵州省排污权初始分配及有偿使用办法》。
项目九:贵州省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
项目目标:通过对现有政策框架进行梳理、调整、重构,将排污权交易政策作为有效的环境经济制度纳入新形式下以排污许可为载体、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固定源管理体系,在命令控制性的管制政策之外开拓经济激励型管理政策,提高贵州省环境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企业开展污染削减的积极性,并以此作为绿色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为贵州省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工作提供先行经验。
主要研究内容:1.梳理分析目前贵州省现行排污权交易规则,包括交易价格确定、交易规则确定等;2.分析国家排污权交易先进试点交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结合贵州省排污权交易相关管理办法,以关键技术研究为基础,修改完善现有的管理文件,融合交易价格、交易规则、交易审核、收入管理等内容,编制《贵州省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
主要考核指标:提交《贵州省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
项目十:贵州省环保产业发展研究
项目目标:掌握贵州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对其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确定我省“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发展的目标,明确其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为我省“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指导。
主要研究内容:1.对我省环保产业(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环保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并选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调查;2.根据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结合“十三五”总体要求,提出我省“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发展的目标,并明确其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以及重点工程,3.为我省“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指导。
主要考核指标:1.提交《贵州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
项目十一:贵州省城市臭氧污染成因及防控措施研究
项目目标:1.调查贵州省城市空气臭氧污染形势,分析其出现的气象条件和源排放组成原因;2.为今后在我省进行城市臭氧污染预报及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
主要研究内容:1.通过历史资料普查分析清洁地区臭氧来源和城市夜间出现臭氧峰值的个例,进行相关气象因子、环境因子、工业因子、交通因子等的分析;2.调查可能产生空气臭氧高值的非光化学NOx~VOCs原因,例如城市周围的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及其与环境监测点的关系;3.在典型的非光化学臭氧产生源地附近进行空气臭氧浓度梯度监测,掌握实测的数据;并进行高浓度臭氧源地初步的人群健康调查,提出防控措施建议;4.建立典型城市臭氧峰值与各相关因子的定量关系;5. 提出贵州省9个重点城市(贵阳,毕节,凯里,遵义,都匀,兴义,安顺,水城,铜仁)空气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预报方法;6. 提出有关我省城市空气环境臭氧污染的防控措施建议;7.在上列各项内容中已有一定工作基础并有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可优先支持;8.研究时间1年。
主要考核指标:1.分析贵州城市空气臭氧污染的形势及其原因,针对性地提出预报方法及防控措施;2.发表有关研究论文2~3篇;3.提交《贵州省城市臭氧污染成因及防控措施研究报告》。
项目十二:贵州省城市扬尘治理措施研究
项目目标:利用实验观测和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手段,掌握贵州省扬尘随季节(春、夏、秋、冬)的排放现状和不同的特征,归纳出扬尘在典型工段和控制措施的比选,评价扬尘防治措施的方法与治理效果。结合国内外研究结果,提出扬尘排放控制对策方案及具体治理措施,为扬尘排放控制提供参考,为贵州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研究内容:1.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了解扬尘治理的措施;2.对施工扬尘、土壤扬尘、堆场扬尘、交通扬尘等主要扬尘进行研究并估算各类扬尘量;3.对各类扬尘进行典型监测(不同工段、不同气象条件),并对数据进行分析;4.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的总体比选,为给各种扬尘治理方式的选择和设计提供依据。
主要考核指标:1.提交《贵州省城市扬尘治理措施研究报告》;2.公开发表论文2篇;3.提出扬尘治理措施的关键技术参数。
项目十三:贵州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项目目标:通过研究拟定《贵州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以规范全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控制体系,实现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科学监管,确保按时完成贵州省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任务。
主要研究内容:1.贵州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概况;2.贵州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产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技术、治理成本分析;3.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经验和技术分析;4.《贵州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控制指标及限值研究。
主要考核指标:1.提交《贵州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编制说明。
项目十四:贵州省页岩气、煤层气开发环境污染调查与防控措施研究
项目目标:调查贵州省页岩气、煤层气开发对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土壤和噪声等方面造成的环境污染,得出贵州省页岩气、煤层气开发的环境污染特点,提出相应的防控和治理措施。
主要研究内容:1.在我省选取正安页岩气和织纳煤层气矿区各一个,与相关专业大学或科研院所机构合作开展环境污染调查;2.研究我省页岩气、煤层气开采中的环境污染途径及特点。对页岩气矿区及周边敏感点进行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空气和噪声进行环境监测。对煤层气矿区及周边敏感点进行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空气和噪声进行环境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论证,掌握污染状况和特点;3.提出环境污染防控和治理措施。
主要考核指标:1.完成选取矿区页岩气、煤层气的环境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控和治理措施;2.提交《贵州省页岩气、煤层气开发环境污染调查与防控措施报告》。
项目十五: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标准
项目目标:生物多样性监测,是反映物种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规律,它对生物多样性管理者提供依据,是对某一地区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的最好检验,该项目目标为根据赤水桫椤保护区多年的监测成果,提炼总结适合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标准。用于指导今后桫椤保护区及其他同类型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主要研究内容:1.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植物多样性监测规范;2.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哺乳动物监测规范;3.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多样性监测规范。
主要考核指标:提交《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标准》及编制说明。
项目十六:贵州省三、四级支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研究
项目目标:1.从科学的角度调查分析贵州省主要地表水体三、四级支流的水环境现状及其对一、二级支流和主干流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为全省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2.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州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贵州省乌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015—2020年)》、《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015-2020年)》等,为全省系统制定主要地表水体达标方案等提供科学依据;3.省、市(县)政府部门及环境、水利等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
主要研究内容:1.贵州省主要地表水体基本情况及其水质情况总体分析;2.贵州省主要地表水体已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存在问题;3.贵州省主要地表水体三、四级支流分布情况;4.贵州省主要地表水体三、四级支流环境现状调查分析;5.贵州省主要地表水体三、四级支流对一、二级支流水质的影响程度模拟研究;6.对贵州省三、四级支流污染防治的建议。
主要考核指标:提交《贵州省三、四级支流水环境现状调查研究》。
项目十七:跨行政区地表水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研究
项目目标:探讨流域环境风险源的科学化管理;跨行政区域水环境应急体系建立及长期运行的制度保障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以某一水系为具体研究对象,调查流域内环境风险源分布,各风险源自身应急能力以及社会应急资源的保障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分类。研究流域内行政区划构成,探寻协调应急的实现路径,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行与实施,探索构建由上至下的地表水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
主要考核指标:提交《跨行政区地表水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研究报告》。
项目十八:茶叶中土壤重金属元素富集及清洁化生产模式示范项目
项目目标:围绕我省实施的“大生态”、“大健康”战略,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开展土壤中重金属与在茶叶中富集的关系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方面的基础研究。通过建立小型绿色生态茶种植基地,定期对基地土壤中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关键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对供试茶叶进行理化性质与成分分析,严格清洁化茶叶加工工艺,探索一套生态茶全程清洁生产的模式。
主要研究内容:1.通过在小型生态茶种植示范基地调查、采样和室内分析,对茶叶及土壤中重金属元素(Cr、Cd、Cu、Pb、As、Hg)进行研究,找出茶叶与相应的茶区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相关性;2.结合茶叶卫生质量标准和国家现行的无公害茶及有机茶产地环境条件标准,根据茶叶成分分析结果及跟踪监测基地土壤中重金属、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对供试茶叶和茶地土壤进行安全性评价;3.发展清洁化茶叶生产基地,包括茶叶生产基地的选择、茶园基地建设、茶树品种的选择与种植、茶园清洁化管理以及严格的采摘、贮运制度;4.发展清洁化茶叶加工,包括加工环境清洁化、加工设备清洁化、加工能源清洁化、加工过程清洁化及在茶叶加工中引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5.发展清洁化茶叶包装,除了保证包装环节清洁化之外,更要严格茶叶包装材料的使用;6.做好茶叶清洁贮运,包括茶叶贮藏仓库环境要求、茶叶入库要求以及运输制度。
主要考核指标:1.建立一个小型生态茶种植示范基地;2.每年定期跟踪监测基地土壤中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关键指标;3.分析种植茶叶的理化性质与成分。
项目十九: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目标:通过研究拟定贵州省《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全省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加强对贵州省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国贯彻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中的减排目标,以及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汞污染控制要求等提供正常法规支撑,从而减少汞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
主要研究内容:1.贵州省汞及其化合物行业发展概况,包括分布状况、历年生产状况及今后发展趋势分析;2.贵州省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现状分析,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状况研究综述;3.贵州省汞及其化合物工业重点企业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水平的调查分析;4.我国在控制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5.贵州省《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及指标研究。
主要考核指标:1.提交《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编制说明。
附件2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科技项目是指,为满足省环保厅实施全省环境管理需要的环境科技项目,主要包括:区域污染状况和生态环境、辐射环境状况调查研究;编制全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生态保护及其他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重大环境政策、法规的调研报告;制定和修订地方环境标准;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研究及示范、环保科技创新技术、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技术、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等。
第三条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可根据管理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表》,建议表应明确项目的目的、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建议表由科技标准处汇总,组织研究确定初选项目。确定的初选项目由申请单位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应引入竞争机制。《项目申请书》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组织方案,完成时限和经费概算。科技标准处和计划财务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然后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四条 厅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项目,应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的具体内容、项目执行单位和人员,拟提交的成果方式,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限、验收标准等。《项目合同》由分管科技的厅领导签署。科技标准处和规划财务处负责组织项目合同的签订,对合同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必须在预定完成期3个月前提出延期报告,说明推迟完成的原因并确定新的完成期限,未完成该项目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其他项目。
第五条 科技项目经费,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给予支持。
第六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执行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项目验收表》,由科技标准处和计划财务处组织验收。
第七条 基层环保部门提出的项目,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八条 项目完成后,其成果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情况,相关处室(单位)应有书面材料报厅领导,并送科技标准处备案。
第九条 具有较高水平且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成果,按有关程序报省科技厅或环保部申报科技成果奖。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科技标准处负责解释。
附件3
环境科技项目申报须知
一、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需确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环境科技项目;环境科技项目申请书封面盖牵头单位公章。
二、单位申请多个项目须统一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三、环境科技项目申请书:
(一)申报项目名称须与环境科技项目指南一致,不得更改。
(二)“五、提交成果和考核指标”内容需与环境科技项目指南要求一致或严于指南要求。
(三)申请书封面申报单位盖章扫描件;
(四)事业(企业)法人证书扫描件;
(五)项目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所属申报单位有关证明扫描件,如社保证明(半年)等。
四、在规定时间内将环境科技项目申请书及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申报单个项目邮件名模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
申报多个项目邮件名模式:首先多个项目中的每个项目名称按照单个项目邮件名模式命名;其次将多个项目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模式:申报单位(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须与环境科技项目指南一致。
五、未按照申报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的申报材料无效。
附件4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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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依据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