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试运行 准生证可网上申办
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试运行
准生证可以网上申办自行打印
无论生育一孩或二孩,都得办理生育服务证(习惯上也叫“准生证”)。遇到材料不全,两口子还得多跑几趟。
现在,贵州省试运行“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足不出户,便可申请“电子生育服务证”,验证合格后自行打印,和贵州省卫计委统一印制的“普通生育服务证”同等有效。
网上申请,3个工作日审核验证
8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卫计委了解到,从7月11日开始,“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试运行。即日起,准备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可登录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进入“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页面,填写生育登记信息。
填写内容包括夫妇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登记信息、现有子女信息和申报登记地等信息。同时,需补充填写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小组或街道(路、巷)、小区、楼栋号、门牌号信息,便于后台业务人员快速查对信息,快速受理生育服务登记。
在线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查询到或收到填写的生育登记信息初审结果状态通知(需牢记平台反馈的“查询码”信息)。同时,在填写的登记信息初审前,申报人能通过“查询码+姓名”调取所填写的生育登记信息,并可对其进行补充、完善。
填写的生育登记信息在初审通过后,填写人能在3个工作日内查询到或收到是否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结果状态通知。符合政策的,签发“电子生育服务证”,填写信息不符的或无法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核实的,不能进行生育登记。
针对未能在网上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可直接到夫妇一方贵州省内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村(居)委会进行现场登记。
生育服务证将可自行打印
在“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业务人员可帮助打印或由群众本人自行打印“电子生育服务证”,和贵州省卫计委统一印制的“普通生育服务证”同等有效。
需要另外领取“普通生育服务证”的,本地登记对象,由乡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本省异地登记对象,先由乡级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核实领证人是否已经成功进行生育登记但未领取“普通生育服务证”,在确认领证人的身份后,即可发放。
医疗机构提供孕产服务须检验生育服务证
贵州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和计生技术服务时,应查验生育服务证。对未进行生育登记的服务,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告知其进行网上生育登记,或到所属户籍地(现居住地)乡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村(居)委会进行生育登记。
此外,持贵州省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孕妇住院生育,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在产妇出院前,根据住院分娩情况在其证上注明子女的出生日期和性别信息,并加盖本机构印章。(记者 刘丹)
[责任编辑: 刘昌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