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科院参与拟定的有关建议获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

11.10.2016  00:39

近日,从民盟贵州省委获悉,该院专家参与拟定的关于大数据发展方面的建议获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

今年年初,受贵州省人民政府何力副省长和民盟贵州省委的委托,该院院长、大数据政策法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大华研究员牵头,大数据政策法律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月冠副研究员,副主任陈讯副研究员,和陈加友副研究员、罗以洪副研究员、王娴副研究员以及贵州省大数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民盟贵州省委等有关单位的同志组成《贵州省先行先试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研究》课题组,开展了比较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课题初步成果形成后,何力副省长亲自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座谈会,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贵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提出了很多修改建议和见解。课题组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形成了一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4月,民盟中央专程到我省开展了关于大数据发展专题调研,吴大华院长率该院大数据政策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有关研究人员参与调研座谈,向民盟中央调研组提供了专业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后又提供了有关研究成果,得到了民盟中央领导的肯定。民盟中央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加快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大数据发展水平的建议》,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参阅。两份高质量的建议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9次,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标准委等国家有关部委办已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为此,中国民主同盟贵州省委员会向该院专致感谢信,对该院在大数据研究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民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