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重申对“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处理
27.04.2016 09:34
本文来源: 新华
贵州省纪委发出《通知》重申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贵州省纪委发出通知,重申有关纪律,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邮箱。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支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从严律己,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坚决纠正,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点,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对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加大问责力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通知公布了省纪委监察厅专项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851-12388;举报网站:guizhou.12388.gov.cn/jubao;举报信箱:贵州省纪委监察厅信访室。(记者 许邵庭)
[责任编辑: 刘昌馀]本文来源: 新华
27.04.2016 09:3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