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无死角
30.03.2015 11:22
本文来源: 新华
“《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2008年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去年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3月26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引起委员热议。
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去年全面铺开,截至2014年12月31日,省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贵阳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9个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全部做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首次实现应报尽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收到的8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和初步审查后,按职责分工送到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涉及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和增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义务,以及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规定进行了重点审查,未发现违宪违法违规情形。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形式,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去年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备案审查规定》。该规定已于今年1月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通过。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立法法有关规定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地方立法,指导和规范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审之有用”。(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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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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