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0Kv配电房维修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0Kv配电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国家税务总局 以税总函【2013】695号、税总函【2015】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0Kv配电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答疑文件所述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已在贵州省电网公司备案,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15年 6 月 26 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7 月 2 日 17 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6 月 26 日至2015年 7 月 2 日,采取以下方式获资格预审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gzsggzyjyzx.cn )下载获取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9.备注
9. 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1)当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
(2)当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
(3)当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
(4)当按时交纳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
9. 2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请各资格预审申请人用CA锁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出的澄更通知等相关信息,如投标人未及时查询,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
邮 编: /
联 系 人:王浩 丁志平
电 话:0851-869001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公园南路华亿大厦21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郑贤美
电 话:0851-85756628
传 真:0851-85758791
电子邮件: /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6年1月31日
2015 年 6月 26日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8309618,830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