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季度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考核结果公示

26.07.2017  02:31
 

      根据《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及《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2017年第二季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运营区域内的市(州)环境保护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反映。

   联系人:刘金焜

  电   话:0851-85821231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519办公室

 

      2017年2季度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考核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