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双语”法官培训班做学术报告
近年来,举办“双语法官”培训班是贵州对省内法官培训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法官审判业务和民族语言的双重培训,提高民族地区法官驾驭双语庭审的能力。2017年7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举办苗语、侗语、布依语三个“双语”法官培训班,89名法官参加培训。
7月20日下午,省社科院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吴大华研究员应邀作了“中国民族法制建设”专题讲座。吴大华院长对省高院“双语”法官培训班的开办表示充分肯定,在两个小时的讲座中,分上、中、下三篇分别讲解了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辉煌历程和伟大成就、贵州民族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巨大成绩、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和远大前景。吴院长指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重视新中国的民族法制建设,为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导下,新中国的民族法制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一系列习近平民族工作思想,习总书记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将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为加快少数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双语”人才培养规划,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供了新的思路。吴院长还总结了贵州民族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巨大成就,着重对贵州省民族特色立法及其实施作了讲解。
吴院长的学术报告,理论结合实例,既阐释了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又剖析了贵州地方民族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有助于“双语”法官培训班学员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推进“双语”法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