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韩德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最高法院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新贡献。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2.54万件,结案179.38万件,同比上升77.88%和75.46%,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13%,其中,省法院受理3.16万件,结案2.95万件。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65万件,判处罪犯17.64万人。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以及黄赌毒黑拐骗等案件5.77万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电信诈骗等案件337件,挽回损失3.64亿元,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76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理校园欺凌犯罪案件,强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522件,审理了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受贿案和黔西南州原副州长、兴仁县委原书记郭玉海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27名公诉被告人、58名自诉被告人依法宣告或改判无罪。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对4.1万人判处非监禁刑,1998人免于刑事处罚。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0.94万件。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8676件。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常见犯罪量刑实施细则》,推进量刑规范化。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制定《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统一证据指引。与司法厅制定加强律师辩护的意见,提高律师辩护率。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审。探索开展“三项规程”试点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加强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办《法官断案》等普法栏目,弘扬法治精神。实施“公正司法天平工程”,推进“法治毕节”建设。开展回访帮教5778人次,助推社区矫正工作。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6.31万件,结案标的2308.25亿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平等保护,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与省工商联、银监局、保监局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为金融改革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加强金融审判,审结票据、证券、期货等案件181件,观山湖区法院设立全国首家绿色金融法庭。审结买卖、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33.06万件,维护诚实守信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3.63万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57万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制定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等意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工作专班,加大煤矿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推进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妥善处置“僵尸企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1471件。播州区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案。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12件。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建立咨询专家库,增强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妥善化解大数据纠纷,服务保障“大数据”战略实施,黔南法院成立全国首家大数据审判庭。
推动绿色发展。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服务保障“大生态”战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6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实现全省三级法院环资庭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程》,成功审结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探索环境司法恢复性举措等司法保护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手段保护多彩贵州,形成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贵州模式”。
促进协调发展。服务农村改革,依法审结农村土地纠纷案件1.23万件。围绕“三变”改革出台审判指导意见,妥善化解相关涉诉纠纷,六盘水法院设立“三变”改革合议庭。在黄果树等景区设置12个“旅游法庭”,快调快审旅游纠纷,护航我省旅游发展。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民生权益保护。出台服务保障“大扶贫”战略十项措施,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14.9万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与省妇联等六部门下发意见,加大对老人和妇女儿童保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8.38万件。毕节法院以“四化”方式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谐。优化人民法庭设置,创新在线调解、车载法庭等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852.72万元,为符合条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95.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