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查出必严惩

25.10.2015  09:43

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查出必严惩

贵州省食药监印发相关工作方案,重点监测“风湿痛风”和“皮肤病”等疑难杂症信息

    一点开网页,各种关于治疗痛风、风湿、糖尿病、高血压,或者性功能障碍等等的售药信息就会自动弹跳出来。这些交易网站是否合理?人们在互联网平台买药是否安全?日前,贵州省食药监局印发《打击网上销售假劣药品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于网上销售药品做出明确规定。并表示,一旦监测到有假劣药品暗中交易,将采取严厉打击行动。

    该“方案”要求,各地食药监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的日常监管。

    重点检查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是否标注资格证书编号;网站资格证书是否超出有效期使用;网站是否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广告;未获得交易资格证书的网站是否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获得交易资格证书的网站是否超出批准的范围进行交易;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交易服务的网站是否违法销售处方药。

    与此同时,加强对互联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广告和非法销售药品的动态监测。监测内容集中针对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痛风、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的信息、广告以及冠名“中国”、“全国”、“中华”、“军队番号”等网站。

    该“方案”指出,对已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进行药品交易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对涉及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进行药品交易的生产经营企业要责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信息和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要做好分类处理。若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备案在本省(区、市)的网站,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查处,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备案信息虚假的网站,可书面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ICP备案在外省(区、市)的网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未取得ICP备案且服务器设在境内的网站,移送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未取得ICP备案且服务器设在境外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食药监部门应从监测发现的违法网站上查找案件线索,追查制售假药窝点。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范围广、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将适时挂牌督办。(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