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14.05.2015  18:03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转报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调整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的函》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2011年12月20日我委以黔发改社会〔2011〕3510号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结合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实际情况,为推动项目顺利建设,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对原批复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同意将汽车专业校企合作产业园(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建设内容调出原批复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二、以上建设内容调整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总建设规模调整为372800平方米(含地下室及架空层),总投资估算调整为115050万元。

  三、其余仍按《关于调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社会〔2011〕3510号)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