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领导干部提拔将听取环保部门意见
19.12.2017 20:30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社贵阳12月19日电(记者李平)为进一步压实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贵州在提拔领导干部时将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并加大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生态环保工作的考核权重。
根据《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贵州将严格执行生态环保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任内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为完善生态环境督察长效机制,贵州持续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内实现环保督察全覆盖;对环境质量下降、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环保问题,由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项督察。
贵州还将多措并举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争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2%以上,地市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2%以上;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贵州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指出了贵州一些地区基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水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本文来源: 新华
19.12.2017 20:30
故
事
贵州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居全国第二位
12月26日,贵州新闻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2017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黔环通[2017]305号)
登记编号:QFGD-2011-19003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