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公布18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04.06.2016 01:15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社贵阳6月3日电(记者汪军)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18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这18起案例是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贵州法院审判的。
18起案例中含5起行政案例、4起民事案例和9起刑事案例。行政案例包括:黔西县人民检察院诉黔西县林业局不履行行政职权案;罗尤琼诉遵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不作为案;黎平县龙翔木业有限公司诉黎平县环境保护局不服行政处罚案;锦屏县人民检察院诉锦屏县环境保护局行政不作为案;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诉清镇市城市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案。民事案例包括:敖广等四人诉贵州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噪音污染责任案;周小平等43人诉湄潭县金凤凰养殖场环境污染侵权案;石阡县甘溪乡德宝竹鼠养殖场诉贵州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吴国金诉被告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噪音污染责任案。
另外,9起刑事案例包括:肖中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贵州省麻江宏发硅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崔忠会失火案;杨文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邵林强滥伐林木案;邹荣斌等三人非法采矿案;蔡德波、罗应松、杜明、杜田江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王广立污染环境案;潘岳飞盗伐林木案。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罗朝国说,贵州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走上了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道路。去年1月至今年3月,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合计4980件,审结39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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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6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