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为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18.02.2016  10:01

    2月17日,从贵阳市人社局获悉,贵阳市对年度内不裁员、少裁员并符合区域内环保政策企业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即日起,企业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贵阳市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在2015年年末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由原来的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4类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文件中规定,凡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政策按国家规定,在贵阳市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的条件下,将执行到2020年底。需要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由于贵阳市扩大政策范围的文件是在2015年末出台的,故2015年度稳岗补贴的申请时间从即日起到3月31日前,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稳岗补贴的申请时间均在每年6月至8月底。稳岗补贴的申请和办理将按年度在规定时间申请和审核,逾期不予补办。(记者 李媛 胡锐)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