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车改革方案获批 仅保留机要通信等必要车辆
■保留机要通信等必要车辆,公务活动通过社会化保障
■富余的车辆月内开始封存,明年一月后分批公开拍卖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获悉,贵阳车改工作的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已获省车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据悉,贵阳市公车改革后,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等车辆,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取消。
根据中央和省车改精神,贵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政府职能转换相协调,与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向配套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为总体要求,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
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贵阳参改机构为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改人员为全市参改机构中在编在岗的地厅(局)级以下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不属于此次参改范围。参改车辆为各级各部门实有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离退休干部机构服务用车暂不参改,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在贵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接待、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取消。对改革后保留的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外,贵阳市将在市直机关事务局设立市级车辆综合保障平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以及除中央核定的14个执法执勤部门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活动等。
改革后,贵阳参改人员跨区域公务出行或下乡等公务活动主要通过社会化保障,由参改人员自行选乘公共交通工具,通过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保障,并按照修订完善后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相关费用。
针对此次公车改革涉及的富余车辆,贵阳市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进行封存,并依法依规于2016年1月后分期分批面向社会对其进行阳光拍卖,符合竞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2016年底前,贵阳市将全面完成公车改革。(记者 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