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新规定:异地公积金可贷款在贵阳买房

14.01.2016  11:35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透露,《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即日起,在外乡工作且拥有贵阳户籍的缴存职工,可到贵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贵阳市的普通商品新房。

  据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出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

  根据《细则(试行)》,属贵阳市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可以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贵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必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所有贷款。

  同时,异地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此外,异地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后,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汇入贵阳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

  异地贷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计6个月(含)或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贵阳中心将宣布贷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欲申请异地贷款的市民,可登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申请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者 肖达钰莎)

  延伸阅读

  申请异地贷款 需满足七个条件

  1、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2、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本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3、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5、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6、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7、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异地贷款”的申请情况

  外地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可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应的贷款事宜。

  贵阳人外地买房 可提公积金还款

  贵阳市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外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时,可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