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激励政策:基层博士医生每月补贴逾万元

02.01.2016  18:05

  记者日前从贵阳市政府了解到,医师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享多项福利。其中,招聘在乡镇卫生院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可获1.5万元的生活补贴。

  据贵阳市政府《关于对我市开展基层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招聘在乡镇卫生院的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医学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月可获1.5万元的生活补贴;具有副高级医学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2万元;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且取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每月补贴7500元;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取得职业资格或取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每月5000元。

  据了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提升并回原单位工作的,其学费在取得相应学历后予以报销。对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实际服务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可将保障性住房奖励给个人。

  选派特岗医师应聘在乡镇卫生院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中初级职称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副高2000元、正高3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选派的特岗医师应聘在贵阳市三县一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按照以上标准的70%发放生活补贴;应聘在贵阳市非三县一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按照以上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贴。(肖达钰莎)

  ■相关措施

  设立新农合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贵阳市准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统一设立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门诊补偿限制在区(市、县)内二级(含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区(县、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不予报销;住院报销在市辖区所在乡(镇)卫生院、区(市、县)辖区内县级定点的一、二级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门诊报销比例一、二级医院为50%,乡(镇)卫生院60%、村卫生室70%;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为60%、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75%、乡(镇)卫生院80%。(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