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新规:经营高新技术软件设计等在家能开店

16.10.2014  10:31

    贵阳市日前出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凡满足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清洁、无噪音以及其他对环境污染小、人员流动小等条件的产业,商家就可用住所进行注册登记,开展经营活动。

    据悉,今年3月,《贵州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在此基础上,贵阳市制定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规定中提出,前置审批文件已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可直接登记。

    规定允许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清洁、无噪音以及其他对环境污染小、人员流动小的企业使用住宅楼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对在开发区、产业园区、贵阳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等设立的企业,可凭管委会或管委会委托的机构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予以登记;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

    有意愿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可使用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证等其他可以证明房屋产权的任一证明文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无上述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所的证明。(本报记者 孙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