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 贵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937元

14.05.2015  17:16

本报讯 5月14日,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发布消息显示,一季度,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7元,同比增长8.9%,较全国平均增速高0.6个百分点,绝对额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64元,在全省九个地州市绝对额居第一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61元,同比增长11.8%,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8个百分点,绝对额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69元,在九个地州市绝对额居第一位。

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最快

今年以来,贵阳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一季度,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的7288元增加649元,同比名义增长8.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7%。

在四大类收入中,增长最快的并非工资性收入,而是转移性收入。居民转移性收入主要由“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或补助”“赡养收入”“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等部分组成。一季度,贵阳城镇常住居民转移性收入1932元,同比增长18.0%。另外,工资性收入4730元,增长7.5%;经营性收入659元,增长1.0%;财产性收入616元,增长3.1%。

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分析认为,影响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今年年初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金和年终绩效增长,致使工资整体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二是去年以来全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调整一至三类区分别调增21.4%、15.8%、17.6%,平均调增18%;三是今年全省下发了《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最大

一季度,贵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61元,比上年同期的2559元增加302元,同比名义增长11.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0.4%。

在四大类收入分配中,农村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最多,为1623元,同比增长17.8%。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分析认为,随着我市园区企业扩大用工平台,为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业提供服务,增加了就业,拉动了当地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受一季度上调农村低保标准影响,同时有“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等惠农政策影响,我市农村常住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农村常住居民转移性收入246元,增长14.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914元,增长9.2%,增长得益于政府的惠民政策引导居民创业致富。(刘颖 本报记者 牛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