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下月底前建立违法违章建筑台账
《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全市控违拆违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的通知》印发
贵阳市下月底前建立违法违章建筑台账
近日,贵阳市印发《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全市控违拆违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控违拆违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新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全市落实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要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有效解决处置就是渎职”的理念,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准;打击违法建设,必须市、区、乡、村四级联手,多部门联动,条块结合,步调一致,落实责任;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深入到违建重点区域开展宣传,扩大知晓面;要严厉打击违法“种房”行为,严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排名。
《通知》梳理分解出19个近期和长期目标任务,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清查结果,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送公示情况。市打击违法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在全市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清查工作,于6月30日前,以村居为单位摸清违法违章建筑面积和现状图等情况,并建立台账。同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种房”“三禁止”规定以及顶风违纪案件;严肃追究不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严厉打击干扰专项行动,涉及违法建设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等等。
此外,《通知》还明确《专项行动督查考核办法》,全市成立4个巡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专门巡查。考核采取督查与考核相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督查与整改相结合、考核与问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月考核排名制,对考核排名最后的区(市、县)和未按照推进计划开展工作的责任单位,第一次进行提醒,连续第二次排名最后的进行督办,连续第三次排名最后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进行问责,并将全年月考核结果汇总折算纳入年度党风廉政目标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