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深入督促护航生态文明

15.12.2014  09:26

  “爽爽的贵阳”,爽在蓝天、爽在碧水、爽在山绿,是这座城市的名片,更是生活在这里每个人的幸福和骄傲。

  为了贵阳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我市牢牢守住生态底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为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挥舞环境执法监督“利剑”,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态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贵阳保驾护航。

   严执法 立根本

  进社区、走工地、入企业……12月8日至12日,市领导陈少荣、帅文、兰义彤、李作勋、刘玉海分别率领督导工作小组,通过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对全市各区(市、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情况和新《环保法》颁布实施的准备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督促与检查。

  环境执法监督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立足之本、成事之基和永恒主题。

  今年以来,我市以“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执法行动为主要工作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9件,处罚金额600万元。在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260人次,开展夜间突击检查142次,与公安联合执法14次,现场检查企业4425家,下达监察执法通知书475份,关停违法企业23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4家,限期治理43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起。

  11月中旬,在实施环保利剑行动基础上,我市又针对大气、水环境、水泥厂和污水处理厂几个重点环节,制定执法整顿方案,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以“”促“”,确保环境安全。

  执法监督是本、是基,建立更加有力的执法监管机制,则能管根本、管长远、管全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我市正在制定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意见,从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履责、严查监管失职、部门协同联动、从严从重查处、发动社会参与、实施办案公开、强化社会宣传等各个环节,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全面加强环境执法。

   强学习 树理念

  “新《环保法》修订历时10年,历经四审,终于出台了,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有几个最大的特点,即新、实、严。”12月13日,一场融培训、研讨、座谈为一体的培训会在市生态文明委举行,来自我市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的50余位相关负责人济济一堂,围绕当前环境形势,比较新老《环保法》的不同,着重探讨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义务及违法责任。

  新《环保法》出台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下发后,我市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年底前对所有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宣传培训,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对重点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就环保措施、企业管理等各方面进行重点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环保中的问题、难题。(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