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今年再次上调退休人员预留医疗保险费

16.03.2015  20:12

贵阳网讯 今年,贵阳市再次上调退休人员预留医疗保险费,按5957元/人·年的标准执行,比2014年增加229元。

3月16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文件精神,以及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国有企业破产和改制重组职工分流安置暂行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2015年度,凡符合规定的破产、撤销、解散企业应为其退休人员一次性预留十年的医疗保险费,预留标准按2014年我市参保退休人员个人人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957元/人·年执行,比2014年的执行标准(5728元/人·年)增加了229元。

此外,根据《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其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住院费用,按照本市参保职工上一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或者平均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据悉,2014年平均生育医疗费用为4566元/人,平均计划生育手术费为5301元/人。即2015年参保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生育医疗费用2283元/人,计划生育手术费2650.5元/人。(甘良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