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修订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06.06.2018  20:54

  记者从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获悉,5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并于当天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公布。

  据介绍,该《决定》对原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旨在充分利用轨道交通的“TOD”效应,合理提高轨道交通线路经过的区(市、县)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轨道专项资金的标准,确保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可持续。

  新修订的《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5月21日起施行。初步估算,该办法公布施行后,每年可以筹集约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对轨道交通项目融资运作形成有力支撑。(彭放 李坚)